- 生子不举
看到“不举”二字,容易想歪。但事实上,这是个非常沉重的话题。
“举”,《说文》里解释:
“从手从与,四手托物,对擎。”
单看这字形,像不像夫妻各擎双手,将孩子护佑、怜惜其中,其乐融融?
如果,不举呢?
北宋文学家苏轼在《与朱鄂州书一首》中,如是记述:
“岳、鄂间田野小人,例只养二男一女,过此辄杀之。”
“黄州小民,贫者生子多不举,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。”
由前一句的“例”字,后一句的“多”字,足见在北宋民间,溺毙初生婴儿并非个案孤例,而是数见不鲜。
南宋朱熹父亲朱松也曾写过《戒杀子文》一文。其中有言:
“(民)多止育两子,过是不问男女,生辄投水盆中杀之。”
坊间百姓最多生育两个孩子。如果再生,不管男孩女孩一律投于水盆溺亡。
《宋会要辑稿·刑法二》里也载:
“东南数州之地…男多则杀其男,女多则杀其女,习俗相传,谓之薅子,即其土风。”
这种溺毙行为,民间称“薅子”。而这个不幸到都不曾看一眼世间的可怜婴儿,则称“不举子”。
“薅子”现象多发于贫困家庭,或天灾兵乱时期。
此外,后世多称宋代经济繁荣富庶,百姓安居乐业。但也有人考证,宋时的人头税花样百出,多如牛毛,令百姓无力担负。
其中,有“添丁银”一说:
“民生子必纳添丁钱,岁额百万,民贫无以输官,故生子皆溺死…”
多子多福,有时候就是个叫人流泪的笑话。 - 是岁大疫
三国前期,汉献帝时代,文坛上涌现出一大批牛人。如阮瑀、孔融、王粲、徐干、陈琳、应玚、刘桢等。
这七位,史称“建安七子”。
除四岁让梨的孔融,因遭构陷被曹操杀害于建安十三年,阮瑀病逝于建安十七年外,其余五人,皆在二十二年(公元217年)去世。
《三国志·魏志·王粲传》:
“瑀以十七年卒,干、琳、玚、桢二十二年卒。”
“(粲)建安二十一年从征吴。二十二年春,道病卒。”
病因皆为瘟疫。在王粲的葬礼上,由曹丕领头,带着大伙一人学了一声驴叫,算作送别。
因为王粲平素喜欢学驴叫。而这个段子听着一点都不好笑,倒很悲怆。
《三国志·魏书》中也说,曹魏丞相主簿司马朗,也在随军征伐东吴途中染疾去世。
还有东吴的横江将军鲁肃,亦于同年病故。年仅46岁。
达官显贵尚且如此,至于百姓处境,从曹植所著、收录于《太平御览》的《说疫气》一文中可见一斑:
“家家有僵尸之痛,室室有号泣之哀。或阖门而殪,或覆族而丧…”
家家都在承受着失去亲人的悲恸,户户都有撕心揪肺的号哭传出。有的是全家病死,有的一族俱亡…
而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则对此事件宛若唠家常般,轻描淡写一笔而过。
“二十二年…是岁大疫。” - 春燕归,巢于林木
实言,这是作者在历史书籍中看过的最令人骨寒毛竖的一句话。虽短短七字,却描述了一幅惨绝如地狱般的场景。
时值春日,暖意融融,燕子也从南方飞了回来。
燕子是要在民宅的房檐房梁上筑巢育雏的。可是,房屋皆被烧毁,化作废墟,千里之野,惟余白骨,又该在哪儿筑巢?
春燕是极少栖于树桠之上的。
公元451年,宋魏之战。贼过如梳,兵过如篦,百姓水深火热,生灵涂炭。《资治通鉴·宋纪》如是载:
“魏人凡破南兗、徐、兗、豫、青、冀六州,杀掠不可胜计。丁壮者即加斩截,婴儿贯于槊上,盘舞以为戏。所过郡县,赤地无馀,春燕归,巢于林木…” - 缙犹在耶?
明代大臣、文学家解缙,这辈子活得可真叫个悲催不易。
洪武二十一年(公元1388年),戊辰科殿试,解缙金榜题名。太祖朱元璋非常赏识他,曾说过这样一句话:
“朕与尔义则君臣,恩犹父子,当知无不言。”
我和你名义是君臣,实则情同父子。有啥话你尽管跟爹说,千万别藏着掖着。
解缙顿时感动得稀里哗啦,遂满腔热血上书治国方略《太平十策》。
可惜,其中有一条涉及藩王的建议,很不对“老爹”心思;接着又替李善长辩诬说好话,结果彻底惹恼朱元璋,随便找个借口将其革职为民,轰赶出京,十年内不得录用。
不知好歹的东西,谁是你爹?滚!
帝王翻脸,绝逼比脱裤子还快。
洪武三十一年,朱元璋驾崩。解缙又看到希望,马上联系人脉寻求复出。
成也永乐,败也永乐。
跻身朱棣一朝,原本混得还算风光的解缙偏偏不长记性,又掺和其朱家家事来。一句“好圣孙”,惹得朱高煦来个反杀,径将其送进了黑狱。
永乐十三年(公元1415年),一天,朱棣查阅囚犯名册,突然想起解缙,便问锦衣卫都指挥佥事纪刚:“缙犹在耶?”
老臣始终坚信,这是史上最为高明的话术。
可视为随口一问:“解缙还在吗?”寒暄;
也可视为反诘:“缙还在啊?”咋还没死呢?
主子不明言,说半截让你去猜。
纪纲猜来猜去猜到半夜,遂将解缙灌醉,埋入雪地给冻死了。
卒年,47岁。
张廷玉《明史解缙传》:
“十三年,锦衣卫帅纪纲上囚籍,帝见缙姓名曰:‘缙犹在耶?’纲遂醉缙酒,埋积雪中,立死,年四十七。籍其家,妻子宗族徒辽东。” - 族
“族”,是一个含义非常丰富的会意字。
在甲骨文中,由表示旗帜的“㫃(音yǎn)”和两个表示箭镞的“矢”组成。
据学者考证,此字这一形象具有三种含义:
第一,宗族。远古时期同一家庭或民族聚居一处,组成一个战斗单位,即氏族或家族。
第二,箭。旗帜之下,汇聚了箭。而战斗能取胜的利器,是箭。
第三,聚合。因为战斗需要许多人和箭。故《说文》称:“束之族,族也”。
但很可怕,当“族”字一旦由名词用作动词,便沾染了血腥戾气,变成惨绝人寰的刑罚:灭族。
《书·泰誓》:罪人以族。传,一人有罪,刑及父母妻子。
放眼史上,遭受灭族者可谓不胜枚举——
汉武帝爱宠、容貌俊秀的乐坛美男李延年,“兄弟皆坐奸,族”。
因弟李季秽乱后宫,被诛灭全族。
西汉将领公孙敖,“坐妻为巫蛊,族”。
因老婆牵涉巫蛊案,遭腰斩而死,株连全家。
《明史》记载:
“二十六年二月,锦衣卫指挥蒋瓛告玉谋反…族诛者万五千人。”
开国名将蓝玉,功勋赫赫,最终因谋逆大罪被剥皮揎草,全族及遭受株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。
史称“蓝玉案”。
“族”,又分三族、五族、七族、九族。
比如始皇老妈的情人嫪毐,被夷三族;
刺杀秦王未得手的荆轲,诛七族;
隋朝将领杨玄感,因叛乱诛九族…
史上遭族最狠的,传为明代学者方孝孺,被朱棣诛灭十族。父系四族、母系三族、妻家二族,加上学生一族,计873人无辜罹难。
写得脊背发冷,就此打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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