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币分为4种,分别为:人民币、港币、澳门元、新台币。它们的发行机构分别是:
人民币:中国人民银行;
港币: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(香港金融管理局)、中国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、汇丰银行、渣打银行;
澳门币:中国银行澳门分行、大西洋银行;
新台币: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政府的“中央银行”。
货币发行有两重涵义:一是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银行的业务库流向社会,二是货币从央行流出的数量大于流入的数量。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负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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